執行異議之訴起訴狀怎麼寫?
一、執行異議之訴起訴狀怎麼寫?
民事起訴狀
原告(申請執行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者職業),住……。聯繫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託訴訟代理人:×××,……。
被告(案外人):×××,……。
……
被告/第三人(被執行人):×××,……。
……
(以上寫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訴訟請求:
准許執行……(寫明執行標的)。
事實和理由:
××××年××月××日,××××人民法院(××××)……號對……(寫明當事人和案由)一案作出民事判決/民事裁定/民事調解書:……(寫明判決結果)。
××××年××月××日,被告(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人民法院於××××年××月××日作出(××××)……執異……號執行異議裁定:中止……(××××)……號……(寫明案號、文書名稱和執行項)的執行。
……(寫明事實和理由)。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1.××××人民法院(××××)……號民事判決/民事裁定/民事調解書;
2.××××人民法院(××××)……執異……號執行裁定書;
……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起訴狀副本×份
起訴人(簽名或者蓋章)
××××年××月××日
二、執行異議被駁回怎麼辦?
在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執行異議之訴的起訴狀有首部,正文,結尾三部分組成;首部要含標題,正文包括訴訟請求,訴訟的事實及理由,結尾要有起訴的法院。執行異議申請被法院駁回,當事人或案外人對裁決結果不服的,認為其存在錯誤行為或不合理的地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辦理,在判決書送達15日內向法院提出訴訟,法院會根據調查後的結果,重新下發判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