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 關於貸款未能辦理需補齊購房款的通知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9W
17.關於貸款未能辦理需補齊購房款的通知
{子問題開始}關於貸款未能辦理需補齊購房款的通知 尊敬的 (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 ):
根據貴我雙方於 年 月 日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您應當於 年 月 日前將貸款審批完成,全額放款至我司賬户,但截至目前為止,您的貸款尚未放款/尚未批貸/ 年 月 日銀行通知拒絕批貸,您已構成違約行為,違約金自 年 月 日計算至本通知發出之日已累計 萬元,同時您應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改變付款方式,足額補齊約定購房款項。
特通知您:請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 日內到項目售樓處按約補齊購房款項及違約金或者您可以選擇向我公司以下賬户匯入合同約定款項及違約金:
(提醒:需提供監管賬户)
户名: 。
開户行: 。
賬號: 。
如不能補齊購房款的,您須在 年 月 日之前提出我司可以接受的付款方式,簽署補充協議;
逾期仍未辦理的,我公司將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相關條款追究您的違約責任,訴諸法律途徑。
售樓處地點: 。
聯繫人: 。
聯繫電話: 。
特此通知。感謝您的配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