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與工資分開訴訟合理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4W

一、加班費與工資分開訴訟合理嗎?

加班費與工資分開訴訟合理嗎?

也是合理的。工資可以以時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計算。對勞動者而言,加班費是一種補償,因為其付出了過量的勞動;對於用人單位而言,支付加班費能夠有效地抑制用人單位隨意地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一旦員工的合法權益遭到侵害的,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處理。

二、我國對於加班費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職工加班費的基數可以由企業和職工協商來確定,否則企業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職工代表可與用人單位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用人單位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不執行上述規定)。日工資計算是以基數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21.75天(有些企業為方便,按每月21天計算)。

如果有顧客單位直接構成了事實勞動關係,但是單位沒有按照法律的規定向員工支付足額的加班費與工資的,員工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通常來説雙方需要先通過友好的協商來解決,爭取達成意見一致。確實解決無效的才通過起訴的方式解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