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要求支付週六加班工資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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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要求支付週六加班工資可以嗎?

一、員工要求支付週六加班工資可以嗎

是可以的,週六上班需要發加班工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公司安排加班需要員工同意嗎

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了的標準工作時間,勞動者不能隨意縮短工時,用人單位也不能隨意單方面延長工作時間。除非是法律規定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否則延長工作時間要以勞動者同意為條件。

原則上,加班與否勞動者有選擇權,勞動者有權利拒絕用人單位提出的加班請求。在沒有徵得勞動者同意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不能強行要求員工加班,更不能認為勞動者不同意加班就是不服從公司安排。

同時,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同意加班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屬違法解除。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賠償金,賠償金以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為標準。

三、國家規定的加班費標準是什麼

1、有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加班費標準,按照最低工資標準計算而來。 加班是要給付加班費的,國家規定加班費標準通常都有一定的法律規定。

2、在法定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並不得以調休、補休替代。

3、在休息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調休或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如果單位未向員工明確調休或補休時間,員工皆有權要求兩倍工資報酬。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超過一定時間,需要給付一定的加班費。

員工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週六加班的工資,在員工工作以外的時間被單位安排加班的,需要取得勞動者的同意,單位還要按照加班的時間支付加班費,存在未經勞動者同意強制加班,加班之後不支付加班費的行為,用人單位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需要補足員工的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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