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試用期被辭退有工資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8.49K
還在試用期被辭退有工資嗎?

一、還在試用期被辭退有工資嗎

勞動者在試用期被辭退也是有工資的,用人單位未在用工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實際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就應當支付工資,不得剋扣、拖欠。

根據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就是説,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為三個月。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二、員工試用期工資扣税嗎

1、只要試用期期間工資達到個税起徵點都是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税是按照收入多少來徵收的,現在的起徵點是5000元,超過這個的就要納税,不管是不是試用期。

2、取得工資、薪金收入,符合納税條件的,都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税。試用期內,符合納税條件的,也要繳納。

3、個人所得税的納税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税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税義務人。居民納税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税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納税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税。

三、試用期沒簽合同辭職隨時離職可以嗎

可以的,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也是勞動者應當享有的自由。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也就是説,勞動者完全可以單方完成辭職的行為,不需要單位的批准。

根據《勞動合同法》中的規定,只要員工給用人單位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就是應當支付相應的工資給勞動者的。並且試用期用人單位辭退員工也應當有正當理由,不能無故辭退員工。用人單位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限,並且應當支付工資給員工。

網站地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