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把車押我這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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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錢不還把車押我這怎麼辦?

欠錢不還把車押我這怎麼辦?

欠錢不還把車押我這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然後以車輛的價值來進行抵押。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41條規定,房地產抵押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二、別人欠錢不還造成損失怎麼辦?

別人欠錢不還造成損失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償還錢財,如果對方欠錢不還可以攜帶相關的借貸證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訴,讓法院判決對方執行債務。法院判決書下來之後當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請讓對方執行判決書。如果對方是有財產而拒不還錢的話,那麼法院對通過強制執行的手段將對方進行拘留讓對方執行判決書。但是如果對方是沒有財產而無法執行的話,那麼此時法院是不能對其拘留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存在着欠錢不還抵押的現象,那麼可以向法院申請,對於抵押物申請拍賣。關於抵押物的價款來進行優先的償還。這種情況之下的話是法律當中所允許的。所以可以直接向法院進行訴訟來解決欠錢不還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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