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哪些適用簡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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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哪些適用簡易程序

一、交通事故哪些適用簡易程序

(一)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以及雖然對事實或者成因無爭議,但協商損害賠償未達成協議的;

(二)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保險標誌的;

(三)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

(四)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五)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六)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七)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二、發生交通事故後怎麼辦

1、立即停車。停車後按規定拉緊手制動,切斷電源,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如果在夜間發生交通事故還需打開示寬燈和尾燈,按規定設置危險警告標誌。

2、及時報案。當事人應及時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及傷亡情況,打電話(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或委託過往車輛、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機關或執勤民警報案。同時可向附近的醫療單位、急救中心求救(醫療急救求助電話:120)。如果事故現場發生火災,還應通知消防部門(火災求救電話:119)同時告知引燃原因、火勢大小及被困人員情況。

3、保護現場。保護現場的原始狀態,包括其中的車輛、人員、牲畜、遺留的痕跡並確保散落物不被隨意挪動位置。搶救傷者,應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標記,不得故意破壞、偽造現場。當事人在交管人員到達之前,可用繩索等材料設置警戒線,保護好現場。

4、搶救傷者或財物。確認受傷者的傷情後,應採取緊急搶救措施,盡最大努力救助,並設法送附近醫院搶救治療。除未受傷或雖有輕傷但本人拒絕去醫院診斷情況外,一般可以攔搭過往車輛或通知急救部門、醫療單位派救護車前往搶救。對於現場物品或被害人的錢財應妥善保管,防止被盜被搶。

5、做好防火防爆措施。當事人首先應關掉車輛引擎,消除火災隱患。事故現場禁止吸煙。如果載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將此情況報告交管部門及消防人員,同時做好防範措施。

6、協助現場調查取證。當事人必須如實向公安交通管理機關陳述事發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的真實情況,應積極配合、協助警察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7、投保機動車強制保險或商業保險的應及時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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