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包括哪些內容 - 怎麼進行交通事故調解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9W

交通事故調解包括哪些內容,怎麼進行交通事故調解

交通事故調解過程中,當事人不能因為是自願協商就做出無原則的讓步和妥協,也不可以因為是調解而放鬆警惕,因而不進行任何準備。交通事故調解包括哪些內容?怎麼進行交通事故調解?下面本站為您詳細介紹相關知識。

一、交通事故調解包括哪些內容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2、聽取當事人各方的請求;

3、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事實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規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4、計算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數額,確定各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的比例,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執行,財產損失的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

5、確定賠償履行方式及期限。

二、怎麼進行交通事故調解

1、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八條規定,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1)介紹交通事故的基本情況;

(2)宣讀交通事故認定書;

(3)分析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並對當事人進行教育;

(4)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當事人責任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5)計算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失總額,確定各方當事人分擔的數額。造成人身損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賠償項目和標準計算。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

(6)確定賠償方式。

2、對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損害的,應當遵循公平、合理、自願的原則進行調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製作調解書,各方當事人簽名,分別送交各方當事人。賠付款由當事人自行交接,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轉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轉交,並在調解書上附記。其中調解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交通事故簡要情況和損失情況;

(2)各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3)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數額;

(4)當事人自願協商達成一致的意見;

(5)賠償方式和期限;

(6)調解終結日期。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有關交通事故調解的內容,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在調解過程中,根據對方當事人的不同特點,使用不同的調解技巧,能為當事人爭取到更大的利益。如果您遇到了不能解決的情況,可以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為您解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