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強制措施是什麼意思?
一、交警強制措施是什麼意思?
是自己的駕駛證有沒處理的交警開具的強制措施違法單。這個違法單即使你到交警隊處理過了,也是顯示未裁決的。解決辦法:
1、將上次交通事故處理完畢,交警罰款通過網絡繳費。
2、由當事人帶上事故處理決定書、行車證和駕駛證,本人找事故處理當時民警簽字,簽字後到窗口解鎖。
二、交警採取強制措施的程序有哪些?
需要採取扣留車輛、扣留機動車駕駛證、檢驗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含量行政強制措施的,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口頭告知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依據及其依法享有的權利;
(二)、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採納;
(三)、製作行政強制措施憑證;
(四)、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應當由當事人簽名、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蓋章。當事人拒絕簽名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上註明;
(五)、將行政強制措施憑證當場交付當事人。
當事人拒收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上註明。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行政強制措施決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
三、交警的行政強制措施有哪些?
交通警察在執法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避免危害發生、防止證據滅失的需要或者機動車駕駛人累積記分滿12分的,可以依法採取下列行政強制措施:
(一)扣留車輛;
(二)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三)拖移機動車;
(四)收繳非法裝置;
(五)檢驗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含量。
需要採取扣留車輛、扣留機動車駕駛證、檢驗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含量行政強制措施的,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口頭告知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依據及其依法享有的權利;
(二)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採納;
(三)製作行政強制措施憑證;
(四)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應當由當事人簽名、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蓋章。當事人拒絕簽名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上註明;
(五)將行政強制措施憑證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拒收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上註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行政強制措施決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實施。交通警察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將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一式二聯)存檔聯交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綜合上面所説的,交警給出強制措施的行為,這一般是針對於駕駛員作出了比較嚴重的違法行為才會進行實施,對於在實施了此措施之後一定要及時的到交警部門進行辦理,從而才能保障自己不會再有違法的記錄,所以,駕駛員就需要遵守交通規則來進行駕駛,這樣才不會承擔任何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