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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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結婚後有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雙方對於房產的共有也無疑是房產證上有兩個人的名字,如果一方擁有房產,在婚後可以將另一半的名字加上房產證上,形成夫妻共有的房產,那麼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什麼手續呢,我們通過下文來了解一下。

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辦理夫妻更名手續只需提供房產證印花税5元,其餘任何費用均不需交納。

辦理夫妻房產證更名手續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手續時需夫妻雙方同時到場,填寫《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具體提交的證件因房屋性質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體提交資料如下:

(1)如是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單位的證明,寫明因供暖原因允許將產權人變更為配偶的名字;如是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夫妻雙方寫變更申請並簡單註明理由;

(2)結婚證複印件(核驗原件)

(3)夫妻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核對原件);

(4)夫妻雙方共有房屋的協議

(5)房屋所有權證;

(6)房改房提供原購房契約複印件(核對原件);

(7)屋所有權證附圖、登記表複印件。如果證中沒有圖的可不提供,登記表不復印原產權人姓名; 辦理夫妻更名手續只需提供房產證印花税5元,其餘任何費用均不需交納。

夫妻房產證過户的條件:

同時也稱為夫妻房產證變更,首先必須是非按揭房,如果還有按揭就必須要銀行蓋章。一般情況下銀行不給蓋章,似各個銀行情況而定。

要想夫妻房產證更名,在婚姻存續期間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

非夫妻房產證過户流程:

非婚姻存續期間房產證更名,不能直接過户,只能以贈與的方式過户。

贈與範疇包括非婚姻存續期間和親戚朋友。即房產證上加子女、父母等親屬或朋友均可以贈與方式進行。

有房有貸:一般房子貸款沒有還清是不能過户的,若要過户有兩種途徑,一是提前還清貸款,然後再進行房產證過户。二是向銀行申請,要求變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獲得銀行批准後再到房管局辦理相關過户手續。

注意:一般來説,是規定有房無貸的話是要被視為贈與:如果雙方需要簽訂合同,雙方需要簽訂一份贈與合同,且贈與合同必須辦理公證手續,公證費一般是贈與房屋價值的1%,除此之外還需要繳納一定的個人所得税、契税等費用(直系親屬間贈與房產,免徵營業税)。在實施限購政策後,許多夫妻對房產證的名字犯了難,對於夫妻間房產證過户規則和流程也是一知半解,以為只要辦理了過户,另一方就可以另外再購買一套房產。實際上,從《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規定來看,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無論登記在誰的名下都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共同共有,房產證過户沒有任何意義,但是如果雙方約定該房產歸一方所有,那麼法律上也認可這種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通過上文對問題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什麼手續的解答,我們可以知道辦理夫妻更名手續需要提供房產證印花税5元,然後就沒有其他費用的支出,然後還要提供相應的雙方資料和房產的材料,對於夫妻房產的過户條件時要在非按揭條件下的房產,如果按揭未完成的還需要通過銀行的同意才可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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