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與房產證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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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購買房子的時候都會涉及到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由於現在市場上的房產有多種,有些是集體有些是個人,所以在購買房子的時候一定要分清情況;那麼,土地使用證與房產證如何定義,兩都之間有什麼區別,接下來本站小編為大家説明如下。

土地使用證與房產證定義

(一)房產證的定義

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 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 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

(二)土地使用證的定義

土地使用權證又稱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指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範圍。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可以去土地轄區土地管理局查詢。一般在開發商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會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是説開發商有項目規劃了,政府許可了頒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然後方可使用該土地,所以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由於我國實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購置房地產時只是取得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人們通常對土地使用權問題是漠視的,並想當然地認為土地是房屋的附屬,取得了房產的 所有權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權。其實,房產所有權和房產土地使用權之間並無法律上當然的附屬關係。如果忽視土地使用權,勢必會給住宅地產購置及交易帶來風險。

(三)兩者關係

房產證和土地證密不可分。從法律角度來講,房產證和土地證是房主擁有該房產以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兩者是密不可分的,沒有土地證,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備對該土地的使用權,那麼在該土地被被人侵佔的時候,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的土地使用證與房產證的相關內容,房子是我們人類生活最基本的設施需求,隨着近幾年來我國的房產日益增長,我們在購買房子的時候要特別注意,瞭解開發商等相關部門的手續是否合理以免給自己帶來麻煩,如有更多相關法律問題可以諮詢本站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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