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房產證加名字財產分割方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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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房產證加名字財產分割方式是怎樣的?

一、婚後房產證加名字財產分割方式是怎樣的?

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法院在判決此類共同財產時需要遵守的原則具體如下:

1、男女平等。基於所應分割的財產是夫妻共同共有財產,在婚姻存續期間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在離婚分割時雙方也處於平等地位。

2、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一方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應視女方的經濟狀況及子女的實際需要給予必需的照顧。

3、尊重當事人意願。這是尊重公民財產權利的一種表現。尤其是一方自願放棄全部或部分權利時,自不應加以禁止。

4、有利生產、方便生活。一是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分割時不應損害其效用和價值;二是對於夫妻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分割時也應視各自的實際需要,從而做到方便生活,物盡其用。

5、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貪污、受賄、盜竊等非法所得,必須依法追繳。夫妻因從事生產、經營等與他人有財產共有關係的,離婚時應先分出屬於夫妻的份額,然後再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哪些手續?

1、需要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以及其複印件。

2、去當地房屋交易,窗口的工作人員會審核你提交的材料。

3、所需的費用:110元的手續費(手續費80元,籍圖費25元,貼花費5元),如果順利的話,大概20天就可以拿到房產證。

4、要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

5、所需要的費用:除了前面説的110元手續費外。如果貸款是公積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 商業貸款),需要加200元費用。

不少結婚前已經購買了房屋的公民,在選擇與其他人組成婚姻家庭之後,可能會選擇在房產證上加上對方的名字。而在加名字之後,該房屋就會由個人財產轉變為共同財產,若是離婚雙方都有房屋的分割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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