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加上名字就能參與財產分割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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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加上名字就能參與財產分割麼?

一、房產證加上名字就能參與財產分割麼?

大多數人認為,對於一方婚前個人購買的產權房屋,另一方加上名字,可理所當然地享有二分之一的產權。通常來説是這樣,因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不是按份額分配,一般都是均等的分割,那麼也有加名特別的約定,比如説你的房子比較大,這個房子的價格是過億的房價,規定你只有十分之一的產權,所以加名時會規定你只有這個份額。

司法實際的判例中,目前離婚案件的財產分割,雖然確定加名字的一方有產權份額,但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於分割方式,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法院會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結婚的年限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實際產權份額不足一半。 因此,夫妻雙方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同時,可通過協議明確確定每個人在房屋所享有的產權份額,以此確定離婚財產分割時的比例。有這樣的協議,房屋的產權才可得到充分保護。

二、房子加名手續

1、直接添加

房產沒有抵押,可以向市房交中心申請辦理。夫妻房產證更名,在婚姻存續期間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兩人的共同財產。因此在婚姻期間,這類情況如需辦理房產證增名手續,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

2、房產贈與

贈與範疇包括非婚姻存續期間和親戚朋友。即房產證上加子女、父母等親屬或朋友均可以贈與方式進行。有房有貸。一般房子貸款沒有還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兩種途徑有兩種途徑,一是提前還清貸款,然後再進行更名。二是向銀行申請,要求變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獲得銀行批准後再到房管局辦理相關更名手續。有房無貸,視做贈與。雙方需要簽訂一份贈與合同,且贈與合同必須辦理公證手續,公證費一般是贈與房屋價值的1%,除此之外還需要繳納一定的個人所得税、契税等費用(直系親屬間贈與房產,免徵營業税)。

那麼在處理和使用共同財產時都是需要進過配偶的意見的同意才可以,那麼在婚後也是可以將配偶的名字加在房產證上,那麼添加了配偶姓名後該房產也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在離婚時也是需要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如果雙方在分割共有房屋存在任何的爭議都是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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