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餘財產計算及分配明細怎麼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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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財產計算及分配明細怎麼填?

一、剩餘財產計算及分配明細怎麼填?

1、 第1行“資產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填報納税人全部資產的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金額。

2、 第2行“清算費用”填報納税人清算過程中發生的與清算業務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清算組組成人員的報酬清算

財產的管理、變賣及分配所需的評估費、諮詢費等費用清算過程中支付的訴訟費用、仲裁費用及公告費用以及為維護債

權人和股東的合法權益支付的其他費用。

3、 第3行“職工工資”填報納税人清算過程中償還的職工工資。

4、 第4行“社會保險費用”填報納税人清算過程中償還欠繳的各種社會保險費用。

5、 第5行“法定補償金”填報納税人清算過程中按照有關規定支付的法定補償金。

6、 第6行“清算税金及附加”填報納税人清算過程中發生的除企業所得税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項税金及其附加。

7、 第7行“清算所得税額”填報納税人清算過程中應繳的清算企業所得税金額。

8、 第8行“以前年度欠税額”填報納税人以前年度欠繳的各項税金及其附加。

9、 第9行“其他債務”填報納税人清算過程中償還的其他債務。

10、 第10行“剩餘財產”、 填報納税人全部資產按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減除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清算税費、清算所得税額、以前年度欠税和企業其他債務後的餘額。

11、 第11行“其中累計盈餘公積”填報納税人截止開始分配剩餘財產時累計從淨利潤提取的盈餘公積金額。

12、 第12行“其中累計未分配利潤”填報納税人截止開始分配剩餘財產時累計的未分配利潤金額。

13、 第13.17行“股東名稱”列填報清算企業的各股東名稱。

14、 第13.17行“持有清算企業權益性投資比例”列填報清算企業的各股東持有清算企業的權益性投資比例。

15、 第13.17行“投資額”列填報清算企業各股東向清算企業進行權益性投資總額。

16、 第13.17行“分配的財產金額”列填報清算企業的各股東從清算企業剩餘財產中按照其持有的清算企業的權益性投資比例分得的財產金額。

17、 第13.17行“其中確認為股息金額”列填報清算企業的各股東從清算企業剩餘財產分得財產中相當於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按照其持有清算企業權益性投資比例計算確認的部分。清算企業的非企業所得税納税人股東不填此列。

二、 適用範圍 :

本表適用於按税收規定進行清算、繳納企業所得税的居民企業納税人(以下簡稱納税人)申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相關税收政策規定計算填報。

剩餘財產計算及分配明細表的填寫要嚴格按照相關的規定來填寫,因為涉及到税收的結算和企業繳納的相關標準,如果填寫錯誤,那麼税務機關對公司企業的税收統計上就會出現錯誤,嚴重的可以引起税務檢查上的問題。當事人如果偽造相關信息填寫的,還應當追究當事人的相關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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