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房產增值部分離婚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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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後房產增值部分離婚怎麼分?

婚後房產增值部分離婚怎麼分?

婚後房產增值部分離婚之後需要雙方協商之後按照約定的進行分割。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代社會講究男女平等,所以離婚的時候財產是共同分配,夫妻倆都有分配財產的權利。有證據證明感情破裂的,法院會判決離婚,並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對婚姻有過錯的,應對無過錯方進行精神賠償,無過錯方可以多分財產。

二、離婚協議無效的情況有哪些?

(1)財產歸子女

很多伴侶在作財產約定時,會考慮日後子女的撫育問題,會約定某一部分的財產歸子女所有。但在實際的生活中,雖然做了此類財產約定,但這些財產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從法律上來看,贈與沒有履行。當然,沒有完成的贈與便不生效。實踐中,此類無效約定屢見不鮮,爭議較多,當然均以無效認定而告終。

(2)不動產歸一方但未作產權變更

將一方名下的婚前房產等不動產約定為婚後共有,但實際沒有辦理產權更名手續,同樣是一種贈與未完成的行為。在最終發生爭議時,同樣無法得到確認。

(3)誰提離婚誰無財產

“誰提離婚,誰便淨身出户”往往會成為婚內財產協議中的恩愛承諾,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離婚的念頭,一心一意地經營好婚姻。實際上,此類約定往往會認為限制離婚自由權,而被認定為無效。

三、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特徵是什麼?

1、協議內容的複合性。

2、生效條件的特別性。

3、婚姻關係解除效力的前置性。

關於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問題一直是比較容易產生糾紛的情況,因此簽訂一份協議是十分必要的。雙方應當對財產的分割問題進行充分的協商,如果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向當地的法院提起訴訟,對於訴訟結果不滿意的或者有其他的意見的,可以向法院繼續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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