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房產增值部分怎麼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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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房產增值部分怎麼分割?

一、離婚時房產增值部分怎麼分割?

整個房產增值部分要劃分為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兩個部分。在婚姻當事人雙方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婚前一方用個人財產購置房屋的房款部分屬於個人婚前財產,這部分房款應享受的房產增值收益也應歸個人所有;在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共同還貸部分收益的房產增值數額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可以先計算出夫妻共同還貸額占房屋已支出總額的比例,再乘以房價升值數額,從而計算出婚姻存續期間的房產升值數額,一方可分得此數額的一半。

目前比較傾向的做法是:在明確首付款、按揭貸款總額、利息總額、共同還貸的總額、房屋現值等數據的基礎上,用婚後共同還貸款÷房屋總價款(房價款 總利息)×房屋現值÷,即得出另一方補償的數額。

二、房屋增值部分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1、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並且將房屋的產權登記在一方的名下的,而且婚前已經取得了房屋的產權證。那麼,離婚以後,這套房產的增值部分如果是因為市場的行情而自然增值的,就應該屬於“自然的增值”,房產的增值部分可以認定為房產方的個人財產。

2、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並且按揭貸款付完了全部的購房款,房屋的產權也是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婚後卻以夫妻共同財產還房貸,以共同的還貸額佔全部房款的比例計算。

3、一方在婚前簽訂了購房合同,支付完首付款項並且按揭付完了全部的房款,婚後取得房產證以後,房產只登記在支付首付款的那方名下,並且婚後夫妻會以共同財產來還房貸。房產的增值應該歸兩個人所有。

4、一方在婚前買的房屋,但是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後在房產證上加了名字,房產的增值部分就是夫妻的共同財產。

5、一方支付的首付款以後,並且按揭付完全部的購房款,婚後雙方一起還房貸,但是夫妻雙方離婚時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房屋的增值部分也是歸夫妻二人所有。

綜上所述,房子是一個家庭生活的基本條件,一般來説,夫妻在買好房子後過一段時間可能會增值。如果雙方因為感情糾葛鬧離婚,對房子的分割是件大事。屬於共同房產的話,不僅要分割房產的原值,增值部分按照一定公式計算出來後,也要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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