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在離婚時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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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在離婚時怎麼分?

離婚後房屋尤其是農村房屋如何分割,這是農村離婚的夫妻雙方最希望瞭解的內容。農村的房屋不同於都市的商品房,但是農村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地產權的分割可以參照城市夫妻共同共有的非房改房的分割辦法。那麼農村房屋在離婚時怎麼分?請從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農村房屋在離婚時怎麼分

具體要分四種情況:

1、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債務是夫妻結婚後用婚後共同財產償還的這樣的房屋由於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後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債務用了婚後共同財產返還,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應當補償房價的一半給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債務由婚後共同財產償還的,那麼得到房子的一方應當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2、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對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結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雙方沒有相反的約定,這樣的房屋由於是一方婚前所得,屬於婚前財產,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

3、雙方結婚登記之後,一方家庭為子女結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後由夫妻雙方共同居住的。這樣的房屋視為父母贈與夫妻雙方的財產,分割時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雙方平分該房屋。

4、婚前男女雙方的家庭共同出資建造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即夫妻雙方結婚前雙方家庭共同出資建造,建造該房的目的是為了男女雙方結婚後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雙方結婚後,該房也確實歸夫妻雙方居住使用的,這樣的房屋視為夫妻雙方的家庭贈與夫妻雙方的財產,屬於夫妻共有房屋,離婚分割時,一般是對等分割。

二、夫妻籤房屋分割協議有效嗎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1087條,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有效,法院一般會根據當事人的協議判決。

農村裏夫妻結婚後最重要的財產也就是自建房,在離婚時如何確定其權屬難度非常大。有的夫妻對相關法律有所瞭解,在婚前會簽訂房屋分割協議約定房屋的產權歸屬,這種維權意識是值得肯定的。以上就是對“農村房屋在離婚時怎麼分”的解答,但願能為您提供一些幫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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