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約定有什麼效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5W

婚前財產約定有什麼效力

如今有的男女吸取僥倖,為避免在結婚之後雙方因為財產問題而產生糾紛,影響夫妻正常生活,因此在結婚之前就財產進行約定,我們稱之為婚前財產約定。那這個婚前財產約定有什麼效力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婚前財產約定有什麼效力

很多人多婚前財產約定的法律效力產生疑問,那麼婚前財產約定有效嗎?法律承認婚前財產約定嗎?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也就是説,夫妻是可以就婚前財產作出約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前財產歸屬於某一方,也可以約定婚前財產歸屬於雙方。總之,只要是夫妻雙方自願的情況下作出的婚前財產約定,法律都會承認其合法性,婚前財產約定就是有效的。

二、婚前財產約定的主要內容

婚前財產約定由夫妻雙方在婚前自由擬定,婚前財產約定書,一般應包括如下各項:

1、當事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

2、婚前財產的描述及價值確認,必要時應開列清單;

3、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及是否附帶債務等問題;

4、婚前財產的婚後孳息和自然增值的核算;

5、婚前財產婚後處分產生的收益歸屬;

6、婚前財產的管理、使用、維修、保護等原則;

7、約定書生效的條件等;

8、雙方簽字、指印及見證;

9、約定書的簽訂時間。

為了更好地保障夫妻的合法權益,增加婚前財產協議的權威性,有利於婚前財產糾紛的解決,夫妻在擬定完畢書面的婚前財產約定後,最好及時去公證處辦理公證。

此時也是需要在法律規定下進行的,首先要保證雙方是在自願、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作出的約定,其次具體約定的內容是不能夠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否則就會造成約定無效,自然也就不能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供保護。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