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婚要是離婚的話財產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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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軍婚要是離婚的話財產怎麼分

軍婚要是離婚的話財產怎麼分

軍人由於履行特殊義務,他們除日常工資外,還包括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復員費、轉業費等。

軍人離婚時這些財產如何分配,必須先分清哪些財產屬夫妻共同財產,哪些屬個人財產。個人財產各自所有,共同財產一般平均分配。

1、軍人財產分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應確定為軍人個人所有。

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額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平均值”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具體年限為人均壽命70歲與軍人入伍時的實際年齡差額。

2、軍人住房補貼分配

目前部隊發放的住房補貼是否屬個人財產,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

住房補貼指軍隊以貨幣形式給予軍職以下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住房消費的經濟補償。《軍隊人員住房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計入個人賬户的住房資金,屬於軍隊人員個人所有。

這不表示住房補貼是軍人的個人財產。這樣規定是考慮國家實行住房補貼的目的是確保軍人住房,具體到夫妻雙方如何處理這部分財產 ,應由雙方約定或按國家的法律進行規範。

二、軍人離婚有哪些注意事項

我國《婚姻法》有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在提出離婚的要求時必須要徵得軍人的同意。但是如果在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情況下可以例外。

其中婚姻中的重大過錯大致包括一下幾種:

1、對原告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2、犯有重婚或者婚外戀、婚外性行為;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並且經家人屢次勸説仍不予悔改。

綜合上面所説的,軍人離婚如果涉及到財產的分割那麼也是與其它的夫妻一樣,只要是屬於共同的財產就應該要依法的協商來平均分割,如果一方是違反了婚姻法,那麼另一方是可以要求少分或者不分,從而還可以要求相應的離婚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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