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類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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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協議類型有哪些?

夫妻雙方在建立婚姻關係之前,會簽訂婚前協議,那麼關於婚前協議的類型有哪些呢?我們的實踐中關於夫妻婚前協議的類型有哪些呢?現在本站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具體的介紹關於婚前協議的類型問題,讓您更好的瞭解關於婚前協議的問題。

一、協議枚舉嚴苛型

1、不得與妻子或家人以外的異性有過分及不必要之親暱舉動。“是否必要”、“過分”或“親暱”之定義由妻子界定。

2、丈夫在任何時刻均不能與妻子失去聯絡。任何藉口,例如沒有帶電話、電話沒電之類原因,皆不被接納。

3、若夫妻間對事物持有不同意見,以妻子的意見為最後依據。

4、丈夫答應妻子的每一件事都要做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

二、協議枚舉温馨型

1、吵架不當着父母,親戚,鄰居的面吵,在公共場所給對方面子。

2、吵架儘量不隔夜,晚上睡覺時男方必須主動抱女方,女方生氣百般推讓男方也不能就此放棄。

3、每週都要給對方按摩一次,男方手藝不好的話可以跟盲人師傅學,嚴禁和髮廊女學!

三、協議枚舉公平型

1、夫妻雙方不得對對方使用暴力及咬、掐、撓、摳、撕、抓等不恰當行為,如發生,不得傷及對方易裸露部位。

2、夫妻雙方必須尊重對方家庭成員,發生任何情況,均不得辱及對方家庭成員。

3、夫妻雙方互不干涉對方隱私,保留各自個人生活空間,互不干涉對方的人身和行為自由。

這給婚前協議的法律效力提供了保障,但這能否作為個性化“婚前協議”的法律依據,律師解説,夫妻雙方的婚前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中國是有明確規定的。協議必須與夫妻雙方人身或財產有密切關係,並且與一般性社會道德和其餘法律規定不相沖突,才能真正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我們的法律中關於婚前協議的類型的解答,希望能夠對您的疑問有所幫助。更多關於婚前的問題,如婚前協議怎麼簽訂?什麼樣的協議是無效的?如果您想了解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具體聯繫我們本站,我們會幫助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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