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結婚如何追回彩禮錢?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3W

女方不結婚如何追回彩禮錢?

一、女方不結婚如何追回彩禮錢?

女方不結婚想要追回彩禮錢是可以先進協商,協商不行的是可以直接起法律程序;彩禮是為了結婚而進行的附條件的贈與,需要在結婚前給予女方。解決彩禮糾紛時應遵循的原則。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二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同時還要遵循以下原則:

1、遵循當地風俗習慣原則。在法律的適用上,有這樣一條規則,即“有法依法、沒法依政策、沒政策依習慣”。所以,在彩禮的認定、彩禮的範圍、彩禮是否返還以及彩禮返還的比例等方面,都應當遵循當地的風俗習慣。

2、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3、公平原則。在解決此類糾紛的過程中,應當用雙方之間的利益均衡來判斷是否公平。

二、彩禮的法律糾紛

“彩禮”的表述並非一個規範的法律用語,人民法院審理的彩禮糾紛案件的案由按照有關規定被定為“婚約財產糾紛”。婚前給付彩禮的現象在我國還相當盛行,已經形成了當地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

目前我國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訂婚作為結婚的前置程序,在農村尤盛。伴隨着經濟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訂婚的彩禮也在不斷提高,小到金銀首飾,大到上萬元的現金、汽車、住房等。一旦雙方最終不能締結婚姻,則彩禮的處置問題往往引發糾紛,訴諸法院的案件也逐漸增多。

綜合上面所説的,女方如果收下了彩禮錢不想結婚的話,是一定要把彩禮錢退還給男方的,因為這是違背了先前的承諾,如果拒絕退還的話,那麼男方是有理由可以起訴女方,讓其退還屬於自己的東西,所以,在給彩禮錢的時候一定要約定好,也要協商好。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