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一個人出資買的房子離婚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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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一個人出資買的房子離婚怎麼分

一、婚後一個人出資買的房子離婚怎麼分

夫妻雙方婚後買房,房產證如果寫了兩個人的名字,一般來説就是共同財產,離婚時以平均分割為原則;如果婚後買房只寫了一方的名字,這個房子屬於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要看購房資金的來源。

1、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此時,離婚時該房產可以按照出資比例分割。

2、一方婚前的個人財產不因兩人結婚而自動變成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後買房用的全是一個人的婚前財產,那麼這個還是屬於個人財產,只是變換了婚前個人財產的形式而已。此時,離婚時該房產屬於一方個人所有另一方無法分割。

3、由一方父母出全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同樣的,這種情況離婚時另一方也是無法分割的。

二、婚前買房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嗎

1. 男女雙方共同出資,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

①若雙方在購房前已有明確的結婚意向的,則該房屋傾向於歸雙方共有。

②若無明確結婚意向的,則一般按照同居期間共同財產的處理原則,按出資比例比例共有。

2. 男女雙方共同出資,產權登記在兩人名下的:

一般按照共同共有處理,若出資金額差距較為懸殊的,有可能根據出資情況在分割時對出資較多的有所照顧。

3. 一方出資,登記在對方一人名下的,一般視為以結婚為目的贈與,按登記方個人財產處理。若存在出資方不具備購房條件的,才以對方的名義購房等特殊情況,可以按照共同共有處理。

4. 一方出資,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的,婚後還貸部分及對應的增值部分需要由得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綜上所説,婚後買房原則上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應平均分割,有幾種特殊情況做特殊的處理。總之,即便是共同財產也不代表一定可以平均分割,離婚時法院也會根據婚齡長短、出資情況、過錯情況等依據公平原則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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