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賠償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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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賠償規定是什麼?

一、協議離婚賠償規定是什麼?

協議離婚賠償規定是雙方當事人可以關於具體的離婚賠償方面的問題作出協商,然後在協議書當中約定。離婚賠償協議書是指夫妻一方有過錯致使婚姻家庭關係破裂,離婚時對無過錯的一方所受的精神傷害,有過錯的一方同意承擔賠償無過錯方精神損害賠償的責任,經過雙方協商簽訂的協議書。離婚賠償協議書需要包括以下內容:

1、 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住址等個人情況;

2、 其次,必須有雙方同意離婚的表示,不離婚的,離婚賠償協議無效。

3、 離婚賠償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4、 離婚賠償的時間要求;

5、 違反協議的責任。

因此,解決離婚賠償協議書怎麼寫的問題,您只需要參考上文給出的信息,結合您自己的情況進行詳細陳述即可。

二、離婚協議賠償款多久失效

離婚賠償協議是一份協議,自協議約定的生效條件生效後,即對雙方產生約束力,沒有所謂時效問題。只是對於對方不履行協議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權利的有訴訟時效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日常生活當中涉及到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是可以關於財產方面的問題,還有就是孩子的撫養權以及具體的補償和賠償方面的問題,都作出約定。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之下,基本上都是有效的,也就是需要履行協議的內容,否則協商不成到人民法院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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