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訴訟期過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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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割訴訟期過了怎麼辦?
一、離婚財產分割訴訟期過了怎麼辦?

離婚財產分割糾紛過了訴訟時效的,法院不會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所以當事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訴。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財產分割的意義是促使當事人及時地行使權利,以利於社會關係的穩定。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訴訟時效需要根據不同情況而定:

1、如果離婚時沒有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在任何時候都可以進行分割,沒有訴訟時效的要求。

2、協議離婚後對財產分割反悔的,訴訟時效是一年。

3、再次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是兩年。

二、起訴離婚分配財產有什麼原則?

離婚訴訟財產分配時,法官根據以下原則進行分配財產:

1、男女平等原則。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

4、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去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辦理離婚分割財產時,法院會遵循男女平等原則,照顧子女利益的原則,照顧女方利益的原則,照顧無過錯方利益的原則,對於過錯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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