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自動離職 - 會扣發上個月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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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險公司自動離職,會扣發上個月工資嗎?

保險公司自動離職,會扣發上個月工資嗎?

不會的,勞動者有按時足額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用人單位不能任意剋扣。在特殊情況下,公司是可以扣工資的,比如公司有證據能證明因為員工的原因,給公司造成了明顯的經濟損失。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税;

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勞動者如果被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工資後,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也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如以用人單位剋扣工資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還需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哪些情況員工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7、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8、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9、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綜上所述,員工在保險公司工作,可以和公司協商解除勞動關係,或者自動離職,不管是哪種方式,公司都不得剋扣員工上個月的工資,否則就是違法行為。被公司扣工資後,員工可以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將工資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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