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需要什麼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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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需要什麼協議

夫妻鬧分居,可是分居協議怎麼寫?法院不判離,要分居兩年才能證明感情確已破裂,那麼夫妻分居需要什麼協議?在書寫的過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問題?本站小編蒐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什麼是夫妻分居協議?

所謂分居協議書,是指夫妻雙方在不解除婚姻關係的前提下,就終止夫妻同居義務所達成的書面協議。

二、寫夫妻分居協議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尤其要説明在分居期間,夫妻雙方不再有義務與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1、協議中要説明子女有誰撫養,撫養費如何承擔以及探望權如何行使?

2、可以對分居期間的財產進行約定,如無約定或無法達成協議,則仍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若同意,可以在協議中規定分居期間雙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權(但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違反則要賠償另一方的損失。雙方若同意,可以約定分居期間因為一方而產生的債務一律視為個人債務(同樣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違反要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3、 分居的期限,應以三個月至兩年為限,期限屆滿,如一方當事人依然認為感情無法複合而要求離婚的,可協議離婚或持該協議向法院起訴離婚。

4、分居的終止。協議分居可基於當事人雙方的協議而終止,但應當製作終止分居的書面協議,或辦理終止分居的公證。

三、夫妻分居協議的範本

分居協議書

協議人: (以下簡稱女方),女, 年 月 日生,漢族,

住址:

協議人: (以下簡稱男方),男, 年 月 日生,漢族,

住址:

協議雙方於 年 月 日在登記結婚,現因夫妻感情不和,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認為用兩年時間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經協議人自願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分居時間:雙方一致認可夫妻分居從 年 月 日開始。

二、住所安排: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於 ;女方居住於 。

三、財產規定:

1、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四、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分居期間雙方仍應恪守忠誠;

2、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

五、子女撫養:

1、分居期間,子/女由 方撫養, 方每月給付撫養費 元,在每月日前支付,子/女的學習費用、醫療費用以及其他除生活費以外的不可預計費用由雙方憑據分擔。

2、分居期間, 方每月探望子/女一次,時間為24小時,定為每月 ,由 方到 方居住地接送。

六、分居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正常夫妻關係。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併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民事證據。

七、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八、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女方): 協議人(男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夫妻在決定分居的時候最好籤訂一份協議,對彼此在分居期間的財產、債務等做出約定,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夫妻分居協議的內容,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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