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小三終止事實婚姻還可以告重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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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與小三終止事實婚姻還可以告重婚嗎?
可以,刑法258條: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訴時效為五年。另須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訴時效的確定上,應注意第八十九條的規定: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刑法關於追訴時效,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①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
②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 年;
③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④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中國刑法還規定,在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以後,逃避偵查或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二、重婚罪的表現形式
(1)已經結婚的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同居者通過不法手段取得了合法手續登記結婚;
(2)已經結婚的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雖與同居者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但正式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
(3)沒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在現實生活中,重婚現象呈逐步減少的趨勢,主要以上述第二種形式存在。
三、無效婚姻的情形有什麼?
現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第1款規定,“婚姻無效“的原因有: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未根據《民法典》到有關部門登記辦理手續的也視為無效婚姻。
雙方都沒有結婚的情況下形成的這種事實婚姻雖然不受到法律保護,但只要其中有一方已經登記結婚,再跟其他人形成事實婚姻就屬於典型的重婚。不過,要追究對方跟小三的刑事責任的話,需要收集能證明構成事實婚姻關係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