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生完孩子再補結婚證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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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對於很多普通老百姓來説在他們的眼中,生孩子的話必須是拿到結婚證之後才可以生孩。但是實際上,現實生活當中就有很多沒有領結婚證就生孩子的這種情況,這個時候需要面臨這一些法律上面的罰款等問題,那麼很多人想了解一下。在我國生完孩子再補結婚證可以嗎?

在我國生完孩子再補結婚證可以嗎?

一、在我國生完孩子再補結婚證可以嗎?

肯定可以。就是孩子將來上户口的時候要被罰錢而已,而且計生辦啊,居委街道什麼的會不斷以此為由找你們麻煩咯。去醫院生孩子是不需要準生證,結婚證,但孩子上户口的時候要啊。而且如果想生育費用可以報銷的話,必須就按正規流程辦妥結婚證,準生證後去醫院建立生育檔案,辦理圍產卡啊。

沒有結婚證的孩子撫養權的歸屬

1、孩子還未出世就分手的

對於孩子還未出生的情況,如果是已婚夫妻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那麼自然也就不存在撫養權的問題,但是如果是同居的男女朋友關係那麼雙方自己分開就行了,這就涉及到了今後孩子的撫養權。由於孩子是跟隨女方出生且訴訟之前大多數也是跟隨女方生活的,那麼在以後的訴訟中判給女方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2、子女不滿兩週歲分手的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判給母親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但是也不是一定會判給女方。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3、子女在兩週歲以上不滿十週歲分手的

對兩週歲以上未滿十週歲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①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③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子女在十週歲以上分手的

對未成年子女滿十週歲的,父母雙方對撫養權發生爭執時,一般是由子女自己決定跟誰一起生活。

二、爭取未成年子女撫養權的方法

離婚的父母一方,如果想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需要做到如下幾點,才能更好的爭取子女撫養權:

(一)離婚前多照顧孩子,增加與孩子的感情;

(二)如果雙方已經分居,最好爭取與孩子一起生活;

(三)如果夫妻雙方都忙於工作,最好讓自己的父母幫助照看孩子;

(四)自己身上有不好習慣的,要及時改正;

(五)自己沒有工作的,要積極進去,尋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點,不得傷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變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滿十週歲,要尊重孩子的意見,且不可盲目的爭取撫養權而傷害到孩子感情。畢竟,離婚後孩子還是雙方的孩子,不撫養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視權;畢竟孩子十八週歲後,孩子可以自願選擇跟隨哪一方。

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的是,在我國,生完孩子之後補結婚證當然是可以的。只要符合法律所結婚的條件就可以了。還有一點就是,如果沒有領結婚證,生孩子的話,那麼實際上是沒有準生證的需要面臨着一些行政罰款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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