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沒結婚證生孩子報農保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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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我國結婚證生孩子報農保可以不?

在我國沒結婚證生孩子報農保可以不?

沒結婚證生孩子報農保這個沒結婚證好像報不了,因為必須要有結婚證,準生證,户口本,兩個人的身份證,這樣才可以報。

二、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護

非婚生子女的權益保護是檢驗社會法治理念發展程度的試金石,也是完善社會法治發展的重要一環,應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重視。

(一)建立婚生子女推定與否認制度

1、確立婚生子女的推定製度

所謂婚生推定製度是指子女婚生性的法律強制規定。只需證明在子女出生或受胎時丈夫與子女的母親有婚姻關係,且子女是丈夫之妻所生即可。以此也可對計劃生育政策進行一定的改善,不至於機械地一味給予非婚生子女冠以“黑户”的帽子。對於判斷婚生與否,採取出生與受胎混合主義立法例是合理的。即規定凡是在婚姻關係導存續期間出生或受胎的,均為婚生子女。

2、確立婚生子女的否認制度

有推定就有否認,以相反的制度作為反向救濟手段。婚生子女的否認是指丈夫證明在受胎期間內,未與妻子有同居行為或者有其它證據證明子女非由夫之受胎,而依法否認子女是自己的親生子女的制度。應當對提出否認人的範圍、事由、否認期限和方式以及舉證責任進行詳細規定,便於操作。

(二)建立我國婚生子女的認領制度

生父母對非婚生子女也可以進行認領,以確定親子關係。而未經生父認領的,在法律上就不能認為二人有法律上的親子關係。由此可見,認領是確定非婚生子女與生父之間是否有法律上親子關係的重要依據,因此確立認領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三)確立婚生子女的户口申報、監護與撫養制度

1、簡化户口申報手續

我國的非婚生子女户口申報流程非常複雜,而且經常受到各個環節的堵卡,很多非婚生子女的户口問題一直到其學齡甚至成年後還未解決,造成了很多問題。基於保護非婚生子女的考慮,必須簡化程序和手續,如此還可以説是“享受同等權利”。

2、確立非婚生子女的監護制度、撫養制度

筆者認為,在明確保護非婚生子女時,自然要明確其監護和撫養問題。這是從“非婚生”到“婚生”轉變的應有之義。

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求生父生母給予其相似或相近的生活條件。

此外,對現實生活中非婚生子女撫養費用難以落實的現狀,建議建立一套政府先行墊付制度。即由政府撥款兒童福利機構或慈善會先行墊付非婚生子女的撫養費用,再以債權人的身份,要求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返還。確保非婚生子女的正常健康成長。

在我國沒結婚證生孩子報農保是不可以的。目前非婚生子女相關權益工作是我們執法部門以及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十分關注和重視的一部分工作,這樣也是我國法律需要不斷完善的重要環節之一。針對非婚生子女的認領、户口申報、監護以及撫養制度的規定一直在積極摸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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