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要提交哪些證據
夫妻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此時都需要提供一定的證據,否則的話是沒有那麼容易解除婚姻關係的。但是訴訟離婚與協議離婚需要提供的證據不一樣,那麼訴訟離婚要提交哪些證據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訴訟離婚要提交哪些證據
起訴離婚應提供以下證據:
(一)證明當事人的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證明原、被告是夫妻關係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係證明書、户口簿以及身份證;
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證明等各項相關證據;
3、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公安機關、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居委會(或村委會)的證明、登報資料等證據。
(二)證明由一方撫養子女為宜的證據
1、子女户口、出生證明、身份證;
2、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應提交工資單(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證明)、有關居住情況等證據;
3、如涉及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願跟隨父或跟隨母生活的相關證據。
(三)證明婚姻關係破裂的證據
1、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鑑定、報警記?、證人等相關證據;
2、 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等;
3、如涉及有重婚行為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居委會(或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
(四)證明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共同財產的證據
1、證明有房產的,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
2、證明有銀行存款,應提交開户銀行名稱、銀行帳號、存摺等;證明有股票,應提交開户券商名稱及股東代碼、資金帳號、股票資金對帳單等;證明有車輛的,應提交行駛證、車牌號等;
3、證明對方在公司擁有股權的,應提交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的證明等;
4、證明一方有債權債務的,除提交借據以外,必須有相關的證據佐證;
5、證明夫妻雙方財產有約定的,必須提交協議書等相關的證據。
二、起訴離婚的手續怎樣辦理
訴訟離婚手續辦理:
對於離婚、小孩撫養或者財產分割等有任何一個不能達成協議的,只能通過法院調解或者判決。而對於夫妻雙方在異地離婚的,不論是否達成一致,都必須通過法院起訴辦理離婚。對於被告方是本地的,原告方只需要提供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其他證據材料。對於被告方不是本地的,除了上述材料外還需要提供被告方經常居住的證明,該證明是由被告居住地的物業或者居委會開具的居住滿一年的證明。法院在開庭前會組織調解,調解不成轉為正式的審判程序。下面是訴訟離婚手續的辦理流程:
1、聘請律師諮詢;
2、原告(提起離婚的一方)向法院遞交起訴書;
3、同意立案;
4、開庭審理;
5、判決離婚。
對於第一次起訴辦理離婚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則需在判決生效後半年才能再次起訴離婚手續。一般法院對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案件大多數會判決准予離婚辦理。對於法院判決(調解)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沒有離婚證,只有法院出具的判決(調解)書。這個和離婚證效力一樣。
相比之下,訴訟離婚需要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材料是更多的,而這些都關係到當事人最後能否離婚,能否為自己爭取更多的利益。當然,針對一些證據,當事人收集是比較困難的,此時可以委託專業律師來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