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被告不到庭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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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被告不到庭應該怎麼辦

離婚案件中,一般要求原告、被告雙方都要出庭,這樣對夫妻之間的事情才能説的清楚,但現實中可能出現被告不到庭的情況,認為這樣法官就不會判決夫妻離婚了。那究竟離婚案件被告不到庭的話一般是怎麼處理的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離婚案件被告不到庭怎麼辦

離婚案被告不到庭應訴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離婚案件中如果被告缺席, 法院也能判決離婚。一些人認為,離婚案件必須雙方都到庭才能審理,所以為了達到不離婚的目的就不去開庭,這是錯誤的觀點。

一般原告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被告未到庭,原告又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法院則缺席判決不準雙方離婚。 過半年之後,原告再行起訴離婚的,如果法院向被告送達了相關的應訴手續,原告又提供了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可以缺席判決准予雙方離婚。

二、離婚案不參加庭審有什麼後果

1、不參加庭審,分割財產吃虧

在離婚案件中,若被告不參加庭審,等於喪失了話語權,在財產分割上有可能吃虧。

比如夫妻雙方共有一處房屋,法院通常會判歸該房為到庭一方所有,判決到庭一方給予未到庭一方相應的經濟補償。而由於房屋有升值空間,所以大部分人是希望要房而給予對方補償的。

此外,雙方有哪些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法院也通常會採納原告一方意見。

2、對財產分割不服,不能另行起訴

如果被告在判決生效後認為判決分割財產有誤,只能在法定期限內進行申訴,不能另行起訴。如果被告在判決生效後認為還有一些財產在之前的訴訟中沒有處理的,可以以離婚後財產糾紛的案由起訴要求補充分割這部分財產。

此時其實對法官對案件作出判決並沒有多大的影響,只要原告方提供了相應的證據,那麼該判決夫妻離婚的還是會判離婚。而這個時候相當於法官只能聽取原告一面之詞,因此往往作出的判決會對被告一方不利,因此要是接到了法院的離婚傳票,建議最好還是出庭支持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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