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該怎麼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6W

一、離婚該怎麼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怎麼辦

離婚該怎麼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怎麼辦?

直接到法院去起訴就可以了,準備好對方犯錯的的證據,比如説婚內出軌,家庭暴力的視頻、照片等證據,法院判決離婚的概率比較大。一般來説步驟如下:

1、想要離婚的一方應當準備起訴狀,起訴狀的格式應當符合法律的規定;

2、拿着起訴狀,直接去人民法提起離婚訴訟;

3、人民法院會對起訴狀進行審查,經過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立案,並且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不予立案,也應當通知當事人,起訴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4、法院立案後,等着法院開庭通知。

二、訴訟離婚的審判流程

1、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後,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閲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蔘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2、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後,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3、開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鑑定人,宣讀鑑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訴訟離婚最好能夠準備對方存在過錯的證據。如果沒有證據的情況法院很有可能會判處不予離婚的。財產分割的時候法院會偏向無過錯的一方,也就是説無過錯方可以獲得更多財產,並且要求賠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