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開庭前要準備什麼材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3W

1、婚姻關係的證明;
2、婚後感情、離婚原因的事實或證據;
3、子女情況的證明;
4、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即財產性質,來源、發票、清單及債權債務憑證等能起證明作用的其他有關材料;
5、現役軍人提出離婚的,還應有其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證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離婚開庭前要準備什麼材料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