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小三生了兩個孩子是重婚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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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和小三生了兩個孩子是重婚罪嗎?

一、老公和小三生了兩個孩子是重婚罪嗎?

老公和小三生了孩子並不一定算重婚罪。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

法律上的重婚,不等於通姦和出軌,法律上認定重婚必須是有兩本以上的結婚證,或者是沒有登記結婚,但是對外一直以夫妻宣稱,並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長時間。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存在重婚,可以主張重婚一方賠償精神損失費以及物質損失,解除婚姻關係,同時還可以通過刑事自訴或刑事公訴讓重婚一方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但是重婚的認定在法律上是很嚴格的,需要根據雙方的具體情形和證據情況來判定。

二、重婚罪的立案標準: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綜合上面所説的 ,重婚罪的認定對於雙方是否有孩子這個是沒有多大的關係,最主要的就是是否形成了重婚的行為,而且也構成了犯罪,只要有合法的婚姻存在,那麼對於任何一方就不能再與他人進行登記結婚這種行為就會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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