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小三生了孩子是犯重婚罪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4W

和小三生了孩子是犯重婚罪嗎?

一、和小三生了孩子是犯重婚罪嗎?

和小三生了孩子不是犯重婚罪,因為構成重婚罪,在我們國家僅僅是和小三再次的登記結婚,或者是和小三以夫妻的關係再次的來進行生活。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構成重婚有兩類人,第一類是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第二類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與之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第二類人構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後知道而繼續保持婚姻關係,則屬於“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騙,則不構成重婚。

二、重婚的認定

關鍵要看是否構成另一夫妻關係。依據有關司法解釋,重婚有兩種情況: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二是事實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視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的;

(2)有配偶的人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以夫妻相稱或者對外以夫妻自居的。以夫妻相稱,除當事人間承認、日常生活間的稱呼外,當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時男方以丈夫的名義簽名、陪侍,女方 生育孩子男方以父親的名義在醫院簽字,當事人以父母的名義為子女慶祝滿月等,也可以作為認定以夫妻相稱的輔助證據。認定重婚,通常還需要取得周圍羣眾、當 事人親朋戚友的證言,以證明周圍羣眾認為當事人是夫妻。

我們國家對於重婚罪所作出的認定是非常嚴苛的,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它是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如果一旦認定的話,那麼就會被判處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所以在這方面必須要非常的慎重,僅僅是有小三,並且和小三生孩子的話,都不一定能夠構成重婚罪。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