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房屋繼承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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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房屋繼承手續?

如何辦理房屋繼承手續?

一、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註銷户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文件;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三、辦理房屋過户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複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税完税憑證(原件)。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所謂謂法定繼承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人範圍、繼承人順序、遺產分配原則的一種繼承方式。由於這種繼承中是隻是在沒有遺囑時發生法律效力的,故又稱無遺囑繼承,也因為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只限於被繼承人的親屬,所以也稱為家庭繼承。

繼承範圍

(一) 配偶

(二)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三)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四) 兄弟姐妹

(五) 祖父母、外祖父母

基本特徵

中國繼承的基本特徵,具有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第一,法定繼承以一定的人身關係為前提,即確定法定繼承人的範圍、繼承順序和遺產份額的根據是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存在血緣關係、婚姻關係和收養關係。如中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配偶各法定繼承人,其根據是存在血緣關係;規定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法定繼承人,其根據是存在血緣關係:第二,法定繼承中對法定繼承人範圍、法定繼承順序、繼承份額以及遺產分配原則等任何組織和公民均無權予以改變。


遺贈撫養協議、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三者衝突時,誰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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