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了房產遺囑還需要公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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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了房產遺囑還需要公證嗎?

立了房產遺囑還需要公證嗎?

立了房產遺囑並不是必須要公證,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也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房產繼承遺囑沒有強制需要公證的。

法律依據:《民法典》(20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二、辦理公證遺囑需要注意什麼?

1、辦理遺囑公證,遺囑人應當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能委託他人代辦。

2、立遺囑人應神智清晰,能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思,無受脅迫或受欺騙等情況。

3、原來已在公證處辦過遺囑公證的,現要變更或撤銷原遺囑公證的,應當提交原來的遺囑公證書併到原公證處辦理。

4、立遺囑人死亡後,遺囑繼承人應當持遺囑公證書、死者死亡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來本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如遺囑受益人不在法定繼承人範圍的,為受遺贈人。則受遺贈人必須在知道受遺贈後二月內來本處辦理接受遺贈的聲明書公證。

房產的繼承遺囑在訂立後,並不強制要求必須要進行公證,房屋的所有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決定公證與否。若是訂立遺囑的是老人,並且其想要辦理公證手續,但是其行動困難,那麼此時是可以提出請公證人員到其住所處辦理公證手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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