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放棄遺產要怎麼辦公證
一、繼承人放棄遺產要怎麼辦公證?
1、當事人申辦放棄繼承權公證,應當到其住所地或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
2、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户口簿等;
(2)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
(3)當事人享有繼承權的證明,例如本人與被繼承人關係的證明、被繼承人的遺囑等;
(4)本人簽字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5)公證員認為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辦理放棄繼承公證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放棄繼承不得附加條件。
2、放棄繼承的效力溯及繼承開始之時。
3、繼承權具有不可分性,放棄部分繼承權的做法無效,應視為未放棄繼承權。
4、放棄繼承不能隨意反悔。公證書出具之前反悔的,應當書面通知公證處,並取得其他繼承人的書面同意;其他繼承人不同意反悔的,公證處將終止公證,並將所有相關材料存檔,不退還當事人。公證書出具之後反悔的,公證處不予受理,應當通過協商或訴訟程序解決。
5、放棄繼承不得與履行法定義務相沖突。
6、辦理放棄繼承公證的申請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户口本、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遺產證明以及公證員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放棄繼承人本人必須親自到場。
三、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怎麼寫?
放棄繼承權聲明
聲明人姓名:______性別: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被繼承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死亡。被繼承人死亡後遺留有如下遺產:位於____市____房產的全部產權。本人是被繼承人的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人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之一,對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上述遺產享有合法繼承權。
現本人鄭重聲明:對上述遺產,本人自願無條件放棄繼承權。以上情況均真實無誤,如有虛假,本人願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特此聲明
聲明人:________
聲明地點: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放棄繼承權聲明的生效條件是什麼?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事實上,繼承人決定放棄遺產繼承權的話,出一張放棄繼承權的聲明即可,沒有必要辦理公證,公證並不是放棄遺產繼承生效的必要流程。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決定影響他人合法權益的話,放棄繼承權的決定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