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護人的定義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1W

安全監護人的定義是什麼?

一、安全監護人的定義是什麼?

安全監護人的定義就是專門的安全員,工作職責當然就是負責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了。

安全員,是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在車站、車內、超市醫院、學校企業或會場,為班組長和作業人員做好安全生產的日常排查、點檢、培訓、整改、預防、除塵保潔、安檢、防火防盜防爆防中毒、設備維修保養管理、安全提示看管等工作,並持證上崗,做好定期與不定期的安全提示排查,控制安全和事故的發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第二十一條規定: 會場、車站、學校超市、礦山、金屬化學、冶煉、建築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化學劇毒物品的生產企業、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隱患預防控制機構、配備安全員,按時巡查,做好點檢交接整改記錄。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兼職生產班組管理安全乾部;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人員。

二、職責

作業安全監護人的基本職責是:

1.監護人必須有較強的責任心;瞭解動火區域崗位的生產過程,熟悉工藝操作和設備狀況;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護器具。

2.監護人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消防設施到位情況,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

3.監護人要配戴明顯的標誌,並配備專用安全檢測儀害窢憤喝蒞估縫台俯郡器,堅守崗位。

4.監護人應熟悉應急預案,並能指揮處理異常情況。

5.監護人必須攜帶動火票。

在未成年的時候,我們都是有監護人的,負責我們的身心的健康的成長,但是當我們長大的時候,我們也是有監護人的,比如安全監護人,安全監護人,顧名思義,就是説對我們的安全進行監護的人員,他們要對我們生活中的公共環境進行監督維護。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