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學其他法定監護人指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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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學其他法定監護人指的是什麼

上學其他法定監護人指的是什麼

監護是對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設定專人保護其利益,監督其行為,並且管理其財產的法律制度。法定監護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監護人範圍和順序的監護。法定監護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擔任。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二、監護人協議範本的內容有什麼

監護人協議書

生命只有一次,責任重於泰山。學校和家庭應共同擔負起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與監護職責。現就學校與家庭雙方應擔負的責任協議如下,望雙方通力合作,加強教育管理。

甲方(學校):某某

乙方:某某

1、把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學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反覆對學生進行交通、勞動、飲食、游泳、用電、防火及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防範於未然。

2、注意瞭解學生私自組織活動的苗頭動態,通過電話、家訪,告知家長或監護人緊密配合,預防事故發生。

3、學校定期進行校園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4、發現對學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5、對學生曠課的,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或監護人取得聯繫。

6、加強寄宿生管理,對夜不歸宿的學生,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或監護人聯繫並協助尋找。

7、學校組織集體活動因個制定安全預案,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8、適時向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告知學校有關重大活動的安排情況。

上學其他法定監護人通常出現在上學子女的父母因為去世以及其他原因而不能擔任法定監護人的情形。同時如果監護人沒有承擔其監護責任的話,那麼是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更改有關監護人的監護資格,需要向法院進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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