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職業打假人”索賠 - 商家如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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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電商行業迅速發展,各行各業的商家享受到了電商平台帶來的紅利,但隨之也衍生出不少問題,例如“職業打假人”形成“打假”產業鏈,針對電商平台的“問題商品”下手,向行政機關投訴舉報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進而索要高額賠償。許多商家疲於應付,往往選擇協商賠償了事。而在利益驅使下,職業打假人越來越多,但套路卻是大同小異。

被“職業打假人”索賠,商家如何應對?
(QQ檢索出大量職業打假“學習”羣)

我們經營天貓旗艦店的當事人廣州A公司就碰到了“職業打假”並因此被訴。


案      情




2018年年底,經營天貓旗艦店的廣州A公司突然收到法院的起訴狀和傳票,一位素不相識的B先生稱,其於2017年在A公司經營的天貓旗艦店購買了三百多個車用氛圍燈,總共支付人民幣9100元,B先生認為,其在A公司購買的燈,燈光刺眼,產品不值這個價,於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A公司價格欺詐為由起訴,要求A公司退還貨款9100元、三倍賠償27300元,並要求A公司支付誤工費、交通費、訴訟材料製作費等上千元費用。為此,B先生提供了一份訂單截圖證據,其中在價格一欄顯示單價標註“100”。


後A公司經人介紹找到了我們團隊,希望得到律師的專業處理建議。團隊律師看了B先生的起訴材料後,發現B先生的操作熟練又專業,一次性購買三百多個車用氛圍燈,較為反常。因此,我們判斷A公司很可能遇到了“職業打假人”。經過溝通,為了避免今後被同類型的職業打假人“纏上”,A公司決定委託我們積極應訴。


接受委託後,我們立即對案件進行了深入研究,並着手準備應訴答辯材料。欺詐行為,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而從B先生起訴A公司提供的證據材料來看,A公司標註價格的行為並不屬於“虛構原價”,不構成B先生主張的價格欺詐;此外,B先生一次性購買幾百個車用氛圍燈,在沒有提供充分證據的情況下主張懲罰性賠償,應認定為非消費需要的牟利性行為,其不屬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保護的消費者。因此,B先生無權要求退還貨款及三倍賠償。後法院將我們準備的應訴答辯材料送達給B先生,B先生收到材料後自知理虧、無利可圖,最終在案件即將開庭之際向法院撤回了起訴。




律師分析








01

“職業打假人”是什麼?

“職業打假人”是指以賺錢為目的打假,明知或以為商品有問題而故意大量買入,再通過舉報投訴或起訴等方式向商家索要賠償的行為人。


職業打假人主要有“吃貨”和“賠償”兩種套路,“吃貨”是指收貨後申請退款但不退貨;“賠償”是以投訴舉報、起訴等手段要求商家高價賠償。



02

“職業打假人”常用的投訴索賠理由是哪些?

 ■ 虛假廣告、誤導宣傳

 ■無3C認證

 ■三無產品

 ■價格欺詐

 ■“刷單”虛構交易行為

 ■商標侵權


現在由於國家重視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往往一個電話、一封信,就可以讓相關部門啟動投訴舉報的行政處理程序,維權十分便捷。因此,“職業打假人”正是看重這一點,在找到“問題”商品後也會立即向有關主管部門舉報投訴,投訴後又以撤銷舉報為由向商家索要索賠,很多商家為了息事寧人,往往選擇主動賠償了事。


03
遇到“職業打假”,商家應該怎麼辦?

首先,應當立即自檢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如有則立即整改,快速反應,及時補救,不要抱有僥倖心理。因為商家若真的被處罰或被判決賠償,損失的就不僅僅是金錢,自己辛辛苦苦建立起來的品牌也可能毀於一旦。


其次,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的《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於2020年1月1日施行,該辦法明確規定“不是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或者不能證明與被投訴人之間存在消費者權益爭議的”投訴,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予受理。因此,商家遭遇投訴時,應及時調查瞭解投訴者的情況,看投訴方是否為惡意的“職業打假人”,並及時採取措施應對。


最後,一旦商家被“職業打假人”盯上而起訴索賠,商家也不要一味委曲求全,妥協讓步並不能解決根本問題,因為今天你妥協賠償了這個“職業打假人”,明天、後天...可能還會有下一個“職業打假人”等着你。因此,面對“職業打假人”提起的訴訟,商家正確的做法應當是——積極應訴,讓專業律師幫你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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