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防止一房多賣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9W

1、預告登記需要雙方自主約定,其並非是法律上的強制性義務,如果賣家不同意進行預告登記,買房人的合法權益還是無法得到相應的保障。
2、預告登記後,必須在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進行過户登記,否則預告登記自動失效。另外,買房人如果不確定自己所購買的房子是否是“一房多賣”,也可以在買賣合同簽訂前,自行到房屋管理部門查證,以避免不必要的購房風險。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係的説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入門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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