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產權到期補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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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產權到期補交多少?

一、40年產權到期補繳多少?

(1)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業主具有有限續約權,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享受使用權;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發佈北京市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基準地價的通知》,比如北京立水橋一帶屬於6類地。6類地商業毛地樓面指導價格為:720-1090元/㎡,按照取中價格×60%,就是需要補交543元/㎡。注意了,這裏指的是按照建築面積收取,也就是説,象立水橋這裏40年的產權房,只收取銷售面積的補交地價,而不是包括贈送面積的補交地價。也就是説53㎡的主力户型,在40年後需要一共補交28779元,就可以再續4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這就是關鍵了,怎麼續租?續租多少錢額?那麼根據國家現行的相關規定,土地到期後按照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價格,依一定比例繳費。四環線以內,按指導價40%補交。四環路線以外,按指導價60%補交。

(2)40年產權房,很多格局是一梯好幾十户,這樣的話,居住密度相對較高,居住氛圍和品質就下降了。此外,40年產權房因為公攤大,使用率會較70年產權房低。

(3)40年產權商用住宅在生活費用、買房税費、二次交易費、貸款以及付款方式上通常會有所差別,購房者在出手之前務必打聽清楚。一般來講,這類物業,業主需支付的水、電等費用較之民用標準要高出許多。但目前,開發商大都在前期開發中採取了相應的補救措施,與政府協商,承諾日後能按照民用水電標準收取,但具體怎麼交法,業主們還需等到交了房才能真正知道;而且此類物業一般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在貸款期限上也會受到一定的限制。

(4)40年產權房存在辦不到產權的風險。因此,購買前,購房者應首先確定樓盤的合法性,看它是否具備基本的《土地證》、《規劃許可證》、《工程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銷售許可證》五證。

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應當為70年,40年一般是商用土地。

不管是40年、50年還是70年,都有到期的時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只要房子還能住,就都得續租土地。

物權法的規定: 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40、50一般都是商業立項,70是民宅,都是大產權,不是小產權。商業的就注意水電費是按商用還是民用收就行。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二、40年產權是什麼意思

在談論40年產權是否可以購買之前,我們首先來了解一下40年產權是什麼意思。

“40年產權房”確切地説應該是“40年土地使用年限房”,年限不是房子的產權年限,而是土地使用權的年限。房屋的產權永遠是業主的,而土地是國家的,業主只有使用權。土地出讓是有償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如需繼續使用,需提出申請並繳納土地出讓金。

城市的國有土地的使用權都是有一定得使用期限的限制的,商業住房的土地使用權的限制一般是四十年,在40年到期之後,如果想要繼續的享有使用土地的權利,需要去繳納土地的續費,續費的原則是續費金額等於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金具體因地區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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