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過户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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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過户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在辦理房屋過户之後,那麼才能意味着房屋交易完成,此時購房者實際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權,而賣方也獲得了房屋的對價。但是在辦理房屋過户的時候,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首先要求先了解清楚此時需要準備好哪些資料,否則就會影響過户。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大家做詳細解答。

一、房屋過户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户口本及複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一份、户口本及複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覆;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併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二、房屋過户有哪些注意事項

(1)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複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託書(收件窗口領取),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若非住宅轉移,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

(3)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託書或公證書,受委託人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5)若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共有權證書;

(6)若經法院判決的,需出具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最要先搞清楚這裏面需要當事人提供的資料,同時其中也不乏一些要求注意的事項,這些對房產的順利過户都是會產生一定影響的。當然,實際過户的時候也是需要賣方積極配合的,要是因為賣方原因導致無法順利過户,則可以要求對方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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