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年限到期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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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產權年限到期後怎麼辦

一、房屋產權年限到期後怎麼辦?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149條對房屋產權到期後的情況規定:

1、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時間屆滿時,可以自動續期。

2、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它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或者是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二、房屋產權年限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房屋產權年限起始日是從開發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權之日起開始計算的。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將要繳納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來延續使用年限,新實施的物權法規定住宅使用70年後自動續期,對於其他性質下的土地到期後如何處理並沒做詳細的規定,通常都是需要向管理部門申請,通過審批之後交納一定的費用續期。

三、不同性質土地的年限

我國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劃分: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業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因此,只要該房屋是住宅樓,產權年限的問題基本不會影響到我們的生活。至於其他的房屋產權年限,類似於商業樓,這些性質的房子產權年限在到期以後,還是應該注重於本省國土部門規定的續期政策。目前我國的土地管理政策已經初步奠定了大的指導方針,隨着時代的進步雖然會不斷的調整,但也不會侵犯到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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