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探望權注意事項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3W

行使探望權有一些注意事項是大家必須瞭解的,比如:
1.行使探望權,應以不影響孩子的正常生活、學習為前提。
2.離婚後,雙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權,也應不影響對方的正常生活。
3.法律規定的探望權主體為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體。
因此,為滿足他們的親情需要,在協議行使探望權時不妨約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以上就是關於離婚後對方不讓看孩子怎麼辦、行使探望權的注意事項相關內容的介紹,如果遇到離婚後對方不讓看孩子的情況,必要的時候,可以找專業的律師幫忙。這樣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並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找到專業的律師幫助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拒不執行的這方有可能會被法院執行拘留、罰款等。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行使探望權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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