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自書遺囑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9W
《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7條第2款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這是對自書遺囑的概括性規定,具體地講,訂立遺囑應注意:
(1)必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全文。
(2)遺囑人應親筆簽名。
(3)遺囑人必須註明年、月、日。
(4)自書遺囑允許遺囑人塗改、增刪、訂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7條第2款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這是對自書遺囑的概括性規定,具體地講,訂立遺囑應注意:
(1)必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全文。
(2)遺囑人應親筆簽名。
(3)遺囑人必須註明年、月、日。
(4)自書遺囑允許遺囑人塗改、增刪、訂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