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是否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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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需要扣減,支付兩倍的工資,仍屬於工資所得,不屬賠償性質的所得。根據個人所得税法規定,應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税。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不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是否扣減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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