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官司律師去當事人還用去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5W

勞動官司律師去當事人還用不用去要看具體的情況。目前的勞動爭議糾紛沒有要求當事人必須出庭,一般可以委託律師出庭,出具完整的委託手續就可以全權委託律師辦理,不屬於當事人必須到庭的情形。當事人的律師就是自己的代言人,可以在一般授權或者特別授權的情形下代表當事人當庭發表意見。

勞動官司律師去當事人還用去嗎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五條

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勞動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參加仲裁活動;無法定代理人的,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為其指定代理人。勞動者死亡的,由其近親屬或者代理人蔘加仲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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