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賣淫罪的最新判刑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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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賣淫罪的最新判刑標準是什麼?
律師解析:一、為賣淫的人與嫖客牽線搭橋的,一般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二、行為人介紹十人以上賣淫的、介紹未成年人、孕婦、智障人員、患有嚴重性病的人賣淫,或者非法獲利人民幣五萬元以上的,應當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引誘五人以上或者引誘、容留、介紹十人以上賣淫的;
(二)引誘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婦、智障人員、患有嚴重性病的人賣淫,或者引誘、容留、介紹五人以上該類人員賣淫的;
(三)非法獲利人民幣五萬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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